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10-15   来源:   点击量:

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和健全学生会自身建设,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我院各级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与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处处为学校的利益着想;

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倾听广大同学对工作的合理建议及意见,并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不允许有任何脱离或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有强烈的责任心与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各项相关工作,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工作效率,以一个学生干部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要兼顾好学生会的工作与学业的关系,主动更关心与帮助成绩落后的同学,力争无补考现象出现。

第二章 细 则

第一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原则

1.学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规,社会公德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手册,各种校规校纪等;

2.学生干部应与同学融洽、友好、热情地交往,并应尽最大可能帮助别人,学生干部不可以无故缺席所在集体的各项活动,不做有损于学生干部形象的事;

3.学生干部应富正义感、上进心,遇到不良现象要勇于指出并严正、诚恳地提出批评,要求其改正;

4.学生干部应尊重领导,老师,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与批评,自觉、积极、主动地作好领导、老师的助手;

5.学生干部应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政治觉悟,共青团员应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应有牺牲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先忧人之忧,后乐人之乐的品质;

6.学生干部应有较好的素养,作风端正,仪态大方,待人礼貌,不骄气,不蛮横,应体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第二条 岗位责任制

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工作进行一规划安排;

3.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开始时向秘书处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4.学生会各部部长在举行每个活动之前都要向秘书处递交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所需物品、活动经费预算等,活动结束后,还要上交活动总结。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主席团例会制度

1.主席团例会如无特殊情况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另行通知;

2.与会人员包括院学生会及各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会议由院学生会主席主持,内容主要是交流汇总各方面信息,了解各系动态,对上周工作进行讨论总结,并安排下周的具体工作任务;

3.院学生会主席因事不能到会,则需要托副主席或秘书长召集主席团成员召开会议,事后需向主席汇报开会内容;

4.重大工作、活动决策,在主席团通过后,应由主席向院团委请示批准;

5.如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主席团会议;

6.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向院学生会主席请假,并找相关人员代替;

7.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

第二条 部长例会制度

1.部长例会于每周一召开,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调整的,由主席团另行决定,工作期间视具体情况需要而不定期召开部长例会;

2.与会人员包括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正、副部长,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须亲自向主席请假,否则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

4.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主席团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同时由分管副主席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出指导;

5.部长例会过程中,与会者可对学生会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讨论,最终由主席团进行决议;

6.会议中,各部长可安排本部门干事(1名)列席会议,可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提出自己的看法;

7.秘书处负责考勤工作以及会议记录。

第三条 部门例会制度

1.与会人员包括该部门的正、副部长,干事;

2.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部长确定并上交秘书处,可请分管副主席出席会议;

3.会议由部长主持,根据会议听取干事对上周的工作汇报,对部门内部进行工作总结,布置落实下周的工作任务;

4.出席会议的分管副主席应代表主席团提出对该部门的评价及下一阶段的目标,并可提出相关建议;

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并签到,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应亲自向部长请假,否则以缺席处理;

6.部长安排内部人员考勤,并做会议记录。考勤以及会议记录要交送秘书处查阅。

第四条 考勤制度

1.凡收到院学生会会议或活动通知者,必须准时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一律由秘书处负责;

2.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应自觉提前十分钟到场;

3.凡请假者,必须在会议或活动前将假条交秘书处,经主席签名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条交由秘书处存档;

4.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5.凡院学生会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6.院学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三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五次以上视其工作表现作留用察看或自动退出院学生会处理,并内部通报批评;

7.每次会议或活动,秘书处必须公平、公正地完成考勤工作。

第五条 工作证使用制度

1.院学生会属下的工作证由院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办理,并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证件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失,并承担补办的费用;

3.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民主监督,禁止学生会干部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一些不正当的活动,违者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凡在校期间(节假日除外)以及工作日(包括在办公室出入各种会议及活动等),持证人须佩戴工作证;

5.工作证上包括姓名、部门职务、编号、发证日期,院学生会属下工作证须加盖 "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会"公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积累的文字资料,是学生会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院学生会档案由秘书处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然后上交秘书处备案每学期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活动资料归档备案;

3.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交秘书处存档;

4.各部档案管理:

(1)每学期各部必须根据本部总的计划,分别于学期初和学期末向秘书处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每次举办活动,各部必须拟定一份详细的计划书和经费预算,并将计划书、经费预算方案、活动总结交秘书处存档;

第七条 财务管理制度

1.一切活动经费开支应从"少用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

2.一切活动(赞助)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秘书处每学期结帐一次并将收支情况提交主席、院团委审核;

3.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并将经费申请书交主席团审查,由主席签名后上交院团委,经费预算方案和申请书交秘书处存档;

4.向秘书处报账或报销的有效发票,经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原因末取得发票时,需凭收据及主席签名的凭条在秘书处报销,用款人在活动结束一周内报帐;

5.所有单据应在背面注明用途、经手人(具体经办这笔经费的学生干部)、证明人(经手人是副部长或干事,由部长当证明人;经手人是部长,则由部门主管副主席当证明人)、审核(主席签名审核);

6.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凡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即给予自动退职处理,并如数追回公款,做全院通报批评。

第八条 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产属于本会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或将财产外借,如需外借应履行相关手续;

2.本会各个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开展活动需借用学生会器材,应以借条形式,写明理由、部门、所借物品和数目、借用时间,并由主席签名批准;

3.凭签名后的借条到秘书处登记,留下经手人的有效证件,归还时,取回证件;

4.在各项活动时,必须妥善使用所借器材,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5.财产由秘书处统一登记管理。

第九条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院学生会印章是学生会组织的标志,它体现了学生会的社会地位和组织责任,学生会成员必须尊重公章,严肃使用,不得私自滥用;

2.凡是院学生会上报、下发和对外交流的正式文件均须加盖学生会印章;

3.院学生会印章由秘书处负责保管,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有印章使用权,其他干部使用印章时,须经主席团批准,方可使用;

4.印章加盖方法:

(1)一般会议通知,由秘书处加盖印章;

(2)各部门需要以院学生会名义外送各系的正式文件,由各部部长交分管副主席审阅,由副主席加批准意见后,在秘书处加盖公章;

(3)学生会的各种正式文件必须由主席审阅加注批准意见后,秘书处方可加盖印章;

(4)任何随意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在常委例会上予以警告,事件直接负责人作留用察看处理;

5.盖章前,秘书处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文件,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的涂改痕迹、表达不清、格式错误、落款单位不明等)的文件,不可加盖公章。

第十条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生干部必须做到: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刻苦耐劳,勇于开拓创新;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作同学们的表率;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做同学们的知心好友;

4.大胆开展工作,注意协调各种关系,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各级干部必须秉公办事,如有舞弊、假公济私、包庇、不尽责等失职表现,一经发现,秘书处对其做出批评,并要求其改正,对于不听劝告或不接受批评者,劝令其退出学生会,并上报院团委;

三、各级干部必须通力合作,互相协调,从整体出发,以大局为重,自觉维护本会声誉,共同把各项工作做好,不准互相推诿,否则予以相应扣分;

四、各级干部必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正确对待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主席团接到同学对学生干部的投诉后,成立调查小组对事实进行调查,如所投诉情况属实,主席团会对被投诉学生干部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

五、对违反以上制度的学生干部,取消其期末一切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