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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第十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第九届国学知识竞赛来了!

发布日期:2024-04-20   来源:   点击量:

国学,国魂之学,泱泱华夏,千年文化,历史大河呼号奔腾着,文化硕果厚积薄发。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同学们深入了解文化血脉,准确把握文化土壤,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神,感受国学魅力,在校院领导的支持下我院策划举办此次第九届国学知识竞赛。

一、活动时间

初赛:各学院在四月进行初赛并上报参加决赛名单(每队三人)

决赛:2023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活动对象

山东华宇工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地点

初赛:各二级学院自定

决赛:大学生活动中心(三馆)

四、奖项设置

团体一等奖:1名

团体二等奖:2名

团体三等奖:4名

个人优秀奖:3名

五、赛事要求

1.参赛者在现场必须服从主持人与裁判团的判定,不得有反对言行,若有异议可在比赛后提出。

2.参赛者必须使用话筒回答,且作答清晰,语言流畅,声音洪亮;

3.参赛者对主持人、评委产生不满时,不得当场顶撞,扰乱现场比赛秩序,打乱现场比赛进程。

4.参赛者如果多次无理取闹,有意打乱竞赛进程,根据现场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初次抵抗者给予警告处理。

(2)对于两次抵抗者给予警告,并扣除分数20分

(3)对于三次抵抗者取消竞赛资格。

5.各参赛队不得携带任何与比赛有关的纸质材料,手机或存储记忆等电子装备入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行为,将取消该队伍比赛资格。

6.各参赛队伍必须无条件遵守本此竞赛规则,服从本次竞赛结果。各队如对比赛结果产生异议,不可直接在现场与主持人、记分员、裁判团发生冲突,扰乱现场秩序,异议可在赛后书面提出。

7.各参赛队伍若对比赛中试题有疑问,不可直接在赛场上提问,顶撞主持人,耽误比赛进程,可在赛后书面提出。

8.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后,若对结果有疑义,可在赛后向工作人员反映,不可打断主持人,扰乱赛场秩序。

六、往届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