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会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4-09-22   来源:   点击量:

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会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生干部必须做到: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刻苦耐劳,勇于开拓创新;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作同学们的表率;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做同学们的知心好友;

4、大胆开展工作,注意协调各种关系,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各级干部必须秉公办事,如有舞弊、假公济私、包庇、不尽责等失职表现,一经发现,秘书处对其做出批评,并要求其改正,对于不听劝告或不接受批评者,劝令其退出学生会,并上报院团委;

三、各级干部必须通力合作,互相协调,从整体出发,以大局为重,自觉维护本会声誉,共同把各项工作做好,不准互相推诿,否则予以相应扣分;

四、各级干部必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正确对待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主席团接到同学对学生干部的投诉后,成立调查小组对事实进行调查,如所投诉情况属实,主席团会对被投诉学生干部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

五、对违反以上制度的学生干部,取消其期末一切评优资格。

第二章 院学生会部长考核制度

一、例会制度

1、迟到、早退,均减2分,无故缺席减10分。

2、参加会议需带纸笔做会议记录,否则扣2分。

3、例会期间手机应调到关机或静音状态,扰乱会场秩序者,扣2—5分。

4、按时召开部门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整理电子版上交秘书处。若未按时召开扣5分。

二、签到与点到制度

1、未到者每次扣5分,迟到者每次扣2分。

2、开展活动时需一名部长在场,否则各扣3分。部门出勤人员未达要求,少一人扣1分。

3、早操时至少有一名部长跟操,否则各扣3分。

4、关于处分

(1)一个月内2次无故旷签,例会未参加,点到未到者,给予通报批评。

(2)一个月内3次无故未签到,例会未参加,点到未到者,主席团找其谈话。

(3)一个月内5次无故未签到,例会未参加,点到未到者,给予开除处分。

三、请假制度

1、请假需在例会、签到、活动等事项之前,将假条交主席团签字,然后上交秘书处统计生效无主席团签字不予受理,补交假条者每次扣2分。

2、请假条应用稿纸书写,注明请假人、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否则无效。原因不符事实者加扣2分。

3、请假原因除上课、实训、病假、院会其他工作不扣分外其他原因酌情扣分。

四、资料上交制度

1、部长在每月3号前和23前将本月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上交,手写版存档,电子版存于电脑。迟交扣1分,不交扣5分。

2、要求上交其他资料,未按时上交扣1分,不交扣5分。

五、日常工作制度

1、按时完成团委和主席团下达的任务,未完成扣3分。

2、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未按要求者扣2分。

3、服从领导安排,不能与上级发生冲突,违者扣5分。

六、个人行为制度

1、时刻保持良好形象,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在公共场所有过分不文明举动或发表有损学生会的形象言论,给予通报批评。

2、 对待他人要礼貌谦让,不能主动与别人发生冲突,否则扣3分,情节严重者,扣5—10分,主席团找其谈话,并给予通报批评。

3、个人形象作风正派,存在收受贿赂,以权谋私或不正当行为者扣5分—10分,严重者,主席团给予通报批评或直接开除。

七、统计制度:由秘书处对考核进行统计,每周一次小计,一月进行一次统计,统计结果上交主席团,并实施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