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4-11-17   来源:   点击量:

社团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带领我院更多的大学生挖掘自己的潜能,施展自我才华。为了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功能,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成员的权益,依照我院有关部门规定,特地指定本规章制度。

一、华宇工学院学生社团是学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社团,必须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共青团华宇工学院委员会(简称“团委”)的领导。

二、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对各类学生社团进行服务、引导、管理和监督,定期对社团进行评估。对于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社团批评建议的权利。

三、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取得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其他事物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四、社团的发起、成立和解散

(一)凡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拥有学院有关部门和指导老师的支持,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有明确的社团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院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均可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成立社团的申请。

(二)学生社团分为四类:公益服务类、学术类、文学艺术类和体育类,一个学生社团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经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方可成立并应在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称前冠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字样,之后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向全院宣布该社团的成立。

(三)学生社团的发起人必须是在校期间没有违反过学校任何规章制度的学生,具有开展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

1、社团的名称、宗旨及主要任务;

2、社团的活动范围;

3、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4、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5、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其权限;

6、社团章程修改的程序、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7、有明确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

8、申请时总会(社)员八人人以上。

9、有至少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五)登记审核主管机构是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社团的,应当向社团联合会呈送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书面申请。

2、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系别、简历、无违纪证明材料。

3、具体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介绍和指导教师书面意见。

4、审核通过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并报院团委处备案。

5、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上交会旗会标会章(样本)。

(六)在学生社团占 2/3以上成员同意解散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解散申请,经批准后该学生社团方予以解散。

(七)学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院团委、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解散:

1、严重触犯校纪校规,利用学生社团名义从事非正常社团活动;

2、违背学生社团活动宗旨,在学校影响恶劣;

3、学生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 15人;

4、学生社团一学期内未进行正常的社团活动,组织机构瘫痪;

5、学生社团被停止活动,勒令整顿,但未见好转

6、其他应予直接解散的情形。

五、学生社团活动

(一)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审批程序进行。所有社团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社团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

(二)社团在举办重大活动之前,须按规定向院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经共同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院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汇报。

(三)社团开展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活动,应视情况进行提前安全规划

(四)社团邀请校内外重要人士或者和校内外其他组织联合开展活动,须事先上报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

六、学生社团干部任免

为了规范我社团干部任免,提高社团干部的思想素质,充分调动广大社团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吸收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加入我社团,提高社团的感召力和整体工作能力,把我社团的工作搞的更好,特制订如下干部任免制度:

(一)学生社团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品学兼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有责任心,热爱自己的工作,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随机应变的思维。

(二)社团干部产生的办法:

1、自荐

2、直接选拔

3、选举

4、公开招聘

注:凡是学生社团干部的任免,都须报备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七、社团签到、例会

(一)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周一、周三和周四下午4:00到社团联合会签到(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签到,签到情况记入社团考核评定。若当天其社团举行活动,则可以不用到大学生活动中心签到。

(二)每周一次社团例会,各社团负责人参加会议,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安排工作,出席例会情况记入社团考核评定。若当天举办活动,则可以不用参加例会,但事后须联系其分管团长,了解会议内容。

注:若社团负责人无故旷签或缺席会议四次,其分管团长有权据实际情况更换负责人

八、其他制度:

(一)各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工作,清醒认识自己的工作职责,端正工作态度,对待社团工作认真负责,禁止滥用职权,妨碍社团健康发展。

(二)社团成员要耐心、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能与学生及社团人员发生争执。遇到问题时应与分管主席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三)各社团资料若有更改,应及时报备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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