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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2010年新团员的通知 【2010】2号

发布日期:2010-04-26   来源:   点击量:

共青团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共青团字[2010]2号

关于发展2010年新团员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壮大我院学生团员队伍,吸收先进学生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由此带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院团委决定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团条件:

凡学习努力、成绩良好、思想进步,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学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团费的,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工作安排:

(一)4月26日—4月28日各团总支应严格按照发展团员的程序,即: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接受发展对象入团等三方面内容开展工作。

(二)4月29日—4月30日各团总支向院团委上报确定入团学生名单(名单按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支部依次Excel制表填写),并领取入团志愿表和团员证。

(三)5月4日—5月5日各团总支组织入团学生认真填写入团志愿表、团员证,填完后上交院团委。

(四)5月6日—5月7日院团委对入团志愿表、团员证进行审核、盖章。

(五)入团宣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发展新团员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是团支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系团总支在发展团员工作中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团章》规定之要求,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统筹安排,如期完成本年度的团员发展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报:院党委、学院领导

印发:各系部团总支 打印:15份 存档: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