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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五·四” 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来源:   点击量:

共青团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共青团字[2013]1号

关于开展 “五·四” 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系、技师学院团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通过挖掘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典型教育作用,引导学生学有所成、全面发展,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全院掀起共同为构建“和谐校园”作贡献的良好氛围,院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在全院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四”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 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牵动和示范作用,在全院广大团员青年中掀起“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学院顺利晋升本科院校做出积极贡献。

2、挖掘平凡人物的不平凡事迹,能够起到楷模作用,代表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为我院广大学生群体开辟一个属于其自身领域内的、表达其独特个性与视角的人物对比平台。

二、评选类别

(一)十佳集体

1、红旗团支部 2、十大星级社团

(二)十佳个人

3、十佳团支部书记 4、十佳团干部 5、十佳共青团员

6、十佳学生干部 7、十佳社团干部 8、十佳青年志愿者

9、十佳爱心人物 10、十佳技术标兵 11、十佳文艺之星

12、十佳文明学生

(三)优秀个人

13、优秀团干14、优秀学生干部15、优秀团员16、优秀青年志愿者

三、参评条件

我院2011级、2012级全体学生,在专业学习、团学工作、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等某一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和贡献。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以及广泛的群众基础,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是我院学生的先进代表与学习榜样。

四、评选标准

(一)、道德修养

1、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文明礼貌,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家长关心集体;

2、严于律己,乐于助人,作风正派,气质优雅,言行文明;

3、生活节俭,衣着装扮得体、大方,有积极向上的审美观。

(二)、遵纪守法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规违纪行为;

2、能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

(三)、政治表现

1、积极主动靠近党团组织,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实际生活中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学习态度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积极、主动,富于创造性,知识面广且扎实;

2、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好学,作业认真;不抄袭,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考试无不及格记录。

(五)、劳动卫生

1、热爱劳动,劳动态度好,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遵守教室、宿舍的卫生制度,积极参加学院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评选程序

1、4月24日—4月28日 宣传发动,选拔推荐

各系团总支召开五四先进评选活动动员会议,布置安排学院团委评选方案。

2、4月29日确认上报

各团总支汇总评选、根据团支部上报名单,优中选优,根据要求推荐各类候选人上报院团委。

4、4月30日资格审核

各团总支上报名单后,由团委组织进行候选人谈话、调查、审核,最终确定十佳人选。

5、5月6日 张榜公示

院团委在征求学生处、办公室、党总支及教务处等部门的意见后,审查确定院级十佳候选人予以张榜公示。

确认先进人选后,院团委将通过网站、院报、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广泛介绍、宣传事迹,从而在我院广大团员青年中掀起人人争当先进、处处为学院争光,共同为构建“和谐校园”而努力贡献的热潮。

六、具体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接通知后要及时向本系部领导汇报学院要求,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2、各系部团总支在推选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候选人在本系部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

3、推荐的集体或个人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并电邮至hytw1720@126.com),并于4月29日下午5点前把候选集体或个人推荐材料上报院团委,过期将做弃权处理。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