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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条幅悬挂及海报张贴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0   来源:   点击量:

各系:

为切实发挥好宣传工作的作用,加强对活动条幅悬挂和海报张贴的统一管理,根据学院《宣传工作实施办法》院办字〔2014〕8号文件规定,现对条幅悬挂及海报张贴管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活动条幅的悬挂

1、各系悬挂活动条幅,确定条幅直接负责人,同时填写条幅悬挂审批单,注明活动内容、悬挂地点、悬挂时间、责任人等,经团委批准同意后,方可在指定位置悬挂,并在活动结束后3日之内自行拆除。

2、条幅内容要求符合活动主题、积极向上,由赞助商赞助的条幅,内容应以活动为主,不允许出现以宣传赞助商家为目的的相关内容。

3、在悬挂期间,务必保持条幅的规整,团委负责检查监督。

二、关于活动海报、宣传画的张贴

1、各系张贴活动宣传海报,须填写活动海报(宣传画)张贴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地点仅限于餐厅前宣传栏;

2、海报要注明张贴期限,同时在有限时间内要保持海报的整洁,且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

3、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海报的书写和审核,字体要整齐、美观。

三、其他要求

1、各系必须有专人负责活动的条幅悬挂及海报张贴工作,负责申请、审核,尤其是海报的内容、字体的审核;

2、条幅及海报宣传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请于本周四下午下班前上报团委邮箱hytw1720@126.com

3、对于条幅、宣传海报的悬挂及张贴,团委将组织社团联合会成员对宣传栏及条幅悬挂地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乱贴、乱挂、不规整、不及时清理者,将按照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规定处罚,并纳入系部月份及年终考核。

院团委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